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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推荐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初选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5-04-24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   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持续深化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,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,北京语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在读优秀学生组织开展推荐“首都市民学习之星”初选。

   一、指导思想

  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部署,以首善标准推进世界一流学习型城市建设,不断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,持续培育树立全民终身学习榜样,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学、处处能学、时时可学的良好氛围,建设学习型社会。

   二、推荐基本条件

   推荐人选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
   (一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,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践行者。

   (二)爱岗敬业,勤于学习,善于钻研业务,具有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。学以致用,成效明显,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、推动创新创造等方面成效显著。

   (三)践行终身学习理念,自觉制定和执行终身学习计划,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,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性学习活动,终身学习示范带头作用明显,群众公认度较高。

   (四)学习优秀,品德高尚。在校期间被评为过学院“学习之星”。

   三、推荐程序

   (一)个人申报。有意向的学生请在4月29日前,将申报材料通过网上平台(网址:https://bjzj.bjedu.cn/xxzx/)提交。系统使用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53153879。

   在评审管理系统首页点击“立刻注册”→账号登录→在线报名→在“组织选择”部分选择类别“高等院校”,选择一级单位“北京语言大学”,二级单位选择“继续教育学院”→完成信息填报及相关资料上传工作并提交。

   申报材料要求:个人事迹材料限制在2000字以内;提供电子版照片3-5张,不低于5MB。

   (二) 学院推荐。5月15日前学院评审完成推荐工作,并上报学校。

北京语言大学

继续教育学院

2025年4月24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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